項目名稱
安徽省寧國市寧墩路寧馨花園C區C7-6幢房產轉讓
項目編號
2020BFWCJ00917
委托方
合肥城改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諾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交易監督部門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電話:0551-66223530,66223531
公告及
競價期限
公告期:2020年12月11日9:00始至2021年1月5日17:00止。
網絡競價自由報價期:2020年12月11日9:00時始至2021年1月6日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
一、轉讓標的情況
本次轉讓標的為委托方所屬的寧國市寧墩路寧馨花園C區C7-6幢房產,產權證:房地權證寧字第00057355號;用途:住宅;結構:混合;建筑面積:224.33㎡;所在層/總層數:1-3/3;建筑年代:2013年;土地所有權性質:出讓;土地使用權證(大證):寧國用(2004)字第358號。
上述資產由安徽華興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評估報告》(皖華興房估報字[2020]第5270號,見本公告可下載附件),評估價值為152.54萬元,資產評估結果已經有權部門備案。
轉讓底價
152.54萬元
交易保證金
15萬元
價款支付
1.受讓方應于《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并于《資產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規定外,均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兩年內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6個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12個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過24個月。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三、轉讓條件
1.標的以現狀移交,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轉讓標的,自行了解標的權屬關系和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凡登記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數量、重量、體積、面積等,并認可轉讓資產現狀及轉讓要求,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在現場勘察過程中意向受讓方如果發生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不論由何種原因造成,委托方均不承擔責任。
2. 辦理資產過戶手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營業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辦證費)按國家相關規定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3.自轉讓價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受讓方自行辦理房產登記、過戶等手續,委托方提供必要的協助。水、電和煤氣等戶名變更由受讓方自行辦理,相關費用自理。
4.轉讓資產最終只允許過戶至受讓方名下,即本次轉讓最終證載產權方名稱須和受讓方名稱一致。
5.其他特別說明: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己方是否符合房產所在地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相關政策規定(如限購政策、二手房轉讓的相關稅費政策等),如受讓方因此原因導致無法辦理轉讓標的過戶手續的,相關責任及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由受讓方自行辦理水、電和煤等戶名變更,相關費用自理。
6.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轉讓合同》。
四、受讓方的確定方式
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競價結束時,報價最高的為最高報價,該意向方為“最高報價人”)。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 (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交易主體庫登記
意向受讓方須完成交易主體庫登記申請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讓方為企業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初次通過CA登錄電子服務系統的交易主體進入首頁后選擇“CA登錄”。
2.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點擊“用戶名登錄”,可用原主體庫用戶名密碼登錄,也可以通過點擊“安徽政務服務統一認證中心登錄”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跳轉登錄。
具體流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辦事指南”-《交易主體登記指南(投標人)》。
項目登記
1.登錄: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受讓方,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點擊左上角“項目登記”,查詢所需登記標的,并點擊“操作”按鈕,確認系統跳轉至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
2.頁面跳轉至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受讓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受讓方實際繳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交納交易保證金
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
戶名: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開戶行:
中國光大銀行
合肥阜南路支行
賬號:
76700188011769331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讓方可登陸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0551-66223830、4009980000)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成功,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成功,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項目競價
1.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受讓方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則詳見本公告附件網絡競價須知。
3.本項目標的每輪系數加價幅度為10000元或其整數倍。
4.如轉讓標的有優先權人的,須按照上述要求及時辦理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方可進入競價系統行使優先權。逾期或者未按規定完成上述流程視同放棄優先權。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于互聯網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注:1.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2.意向受讓方 一旦參與登記及競價,即視為對本公告內容的全部響應,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關程序參與本次轉讓活動。
六、競價后相關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在網站上發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合肥市濱湖區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4樓;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受讓方為企事業單位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交易保證金處置
1.合同簽訂生效后,受讓方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轉為轉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繳納的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投標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資產轉讓合同》的。
異議方式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合肥要素市場A區677室,聯系電話:0551-66223642。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交易服務費收取
受讓方按照成交價款的0.5%的標準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七、其他說明
1.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招標公告的意向受讓方,均應于公告截止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查詢。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八、聯系方式
現場踏勘(委托方)
聯系人:胡經理,聯系電話:13515665182
項目負責人
聯系人:王工,聯系電話:0551-66223705(合肥市濱湖區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4樓)
技術支持
4009980000,0551-66223830
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網絡連續競價須知
1.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項目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成交人。本項目所稱網絡連續競價是指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依據公告約定通過電子競價系統進行多次報價,并最終確定成交人。
2.網絡連續競價方式適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參與的競價項目。
3.意向方進入競價系統進行報價,即視為接受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就本項目發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變更公告)、《產權交易操作手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內容并無異議。
4.本次競價活動由自由報價期和延時競價期組成。
5.報價具體流程如下:
(1)公告發出后即進入自由報價期。自由報價期意向方可以對意向標的充分報價,有效報價不得低于公告底價和現有最高有效報價。下一輪報價應在前輪報價的基礎上增加一個或幾個加價幅度。意向方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意向方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
(2)自由報價期結束后,進入延時競價期。本項目延時競價周期為180秒。延時競價期內如無人加價,則自由報價期最高出價者即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延時競價周期內如出現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延時競價周期;在一個延時競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有效報價,則報價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報價者即成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
(3)根據有關規定享有優先權的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可通過行使優先權將當前最高報價確認為自己的最新報價,使自己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電子競價系統界面的報價歷史中最高報價將變為優先權人的報價,優先權人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此時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報價自動失效,其他意向方應決定是否再次報價。沒有更高報價的,交易標的由優先權人競得。如優先權人未及時行使優先權,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4)設置多級優先權時,行權級別不同的優先權人在相同價格上行權的,級別高的優先權人行權成功。行權級別相同的優先權人在相同價格上行權的,行權時間在先的優先權人行權成功。
6.結果確認。競價結束后狀態變為“競價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電子競價系統查看報價結果。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對本次競價結果進行核查,競價結果僅作為成交依據,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7.意向方應認真填寫注冊、登記信息并應及時修改初始密碼(若有),對自己的賬戶信息保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責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競價或無法行使優先權;
(2)因意向方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
8.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有權中止項目。由此產生的網絡報價結果,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不予確認,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電子競價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
(2)由于電子競價系統服務器受到攻擊、通訊網絡故障、系統設備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延遲;
(3)因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操作失誤導致起始價、加價幅度、自由競價階段結束時間、限時競價階段結束時間、優先權人行權時間等設置錯誤的;
(4)《合肥市產權交易中止和終結交易操作細則》規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需要中止網絡競價活動的其他情形。
9.異常情況處理
如因系統故障導致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未能及時暫停報價而出現報價結束的,或因系統故障導致項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中止報價活動。中止報價活動時系統顯示的最高報價僅為當前最高報價,非成交價格;最高報價者僅為當前最高報價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報價活動的,待影響報價正常進行的事項消除后,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時間和方式繼續報價或重新組織報價,規則如下:
(1)競價記錄可以恢復的,已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繼續報價。繼續報價時按暫停報價時的最高報價者及其報價作為起始狀態并設置一定時間的自由報價期及延時報價期繼續組織報價。
(2)如繼續報價無人應價時,則確認起始狀態的價格為成交價格,起始狀態的最高報價者為報價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須知第6條的規定確認成交人。
(3)競價記錄無法恢復的,重新組織競價,確認成交人。
10.其他未盡事項詳見《合肥市產權交易電子競價交易規則》(合公法【2020】15號)。
11.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