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市國資委紀委《關于中秋、國慶期間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知》
集團所屬各公司、各職能部門: 中秋、國慶將至,根據市國資委紀委《關于中秋、國慶期間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知》(合國資紀發〔2015〕11號),為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嚴防“四風”反彈,現進一步重申和強調“兩節”期間有關規定要求:〕 一是嚴格教育管理。各單位、部門要始終把加強對本單位黨員干部的教育和引導擺在重要位置來抓,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特別是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落實作風建設各項要求,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二是做到“十個嚴禁”。即嚴禁公款送月餅節禮,嚴禁公款旅游,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各類支付憑證,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大辦婚喪喜慶借機斂財,嚴禁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向下級機關單位和企事業單位報銷、攤派、轉嫁費用,嚴禁賭博。以上十項紀律,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堅決反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錯誤行為。 三是強化監督問責。各單位“兩節”期間要加強監督檢查,通過明查暗訪、專項督查等形式,重點對公款購月餅節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大辦婚喪喜慶等違規違紀問題開展督查,堅持抓早抓小,對違規違紀的,堅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要緊盯“四風”問題新形式、新動向,堅決查處“花樣翻新”和“隱身”、“變異”等“四風”問題。
中共合肥城改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