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開發區建設發展局,巢湖市房產服務中心:
為深刻汲取南京市雨花臺區“2.23”火災事故教訓,加強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安全管理,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區域管理
各地要督導物業服務企業嚴格落實新建住宅小區物業承接查驗,監督開發建設單位按照規劃和有關標準建設非機動車停放場所、設施和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在已交付使用住宅小區新劃設電動自行車停放區域或加裝充電設施時,所在地街道社區要組織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合理選定位置,積極征求業主意見,選擇規范優質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區域嚴禁堆放雜物、嚴禁擅自安裝、改造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各地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消防管理要求,在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區域配置滅火器材。引導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劃設臨時停放區域,為快遞、外賣等配送車輛提供便利。
二、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行為
各地要督促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在電動自行車停放區域設置明顯停放標志,引導居民規范停放。嚴禁在建筑物公共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和違規充電,物業服務企業應重點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及時清理,確保禁停區域通暢。嚴禁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推動加裝電動自行車梯阻設施,完善梯控系統,通過物防和技防防止電動自行車入梯上樓。
三、加強電動自行車充電管理
各地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對住宅小區既有充電設施加強管理,規范配置滅火器材,定期對充電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充電設施安全。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建設運營單位日常監管,督促及時修理、清除損壞的充電設施。督促物業企業加強日常巡查,對私拉亂接、“飛線”充電或在住宅內充電的,要及時勸阻制止,勸阻無效的,應當果斷向屬地和公安部門報告。各地物業管理部門要聯合消防、公安、應急等部門加大進小區檢查執法頻度,推動業主形成電動自行車規范停放和充電的行為自覺和意識自覺。
四、加強居民宣傳教育引導
各地要組織相關部門共同發布規范電動自行車通知,繪制通俗易懂、明顯示警的宣傳圖片和視頻,在各住宅小區公共場所廣而告之。要督導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屬地社區充分利用此次南京火災事故開展“案例教育”,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進一步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各地要創新方法,積極通過微信群、宣傳欄、電子顯示屏循環播放、上門入戶宣講、社區文化活動、安全培訓講座等多種形式幫助業主深化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認識;通過網格員、紅色小管家深入居民做細致工作,建立舉報監督制度,進一步壓實相關主體責任,提高業主自我防范意識。
五、強化日常監督檢查
各地物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對發現的問題,要現場督促物業服務企業立行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作出物業管理處理,并移交相關執法部門依法處理。各地都要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安全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確保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安全管理工作持續有效開展。
各地物業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安全管理工作,立即對住宅小區組織開展一次全面摸排,建立問題清單,實行銷號處理,一般問題立行整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監督物業服務企業限期整改。排查整治過程中加強與公安、消防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排查問題清單和整治情況總結分別于2024年3月15日、3月29日報送市房產局物業處。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24 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