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我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高度重視合理住房消費需求釋放,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要求,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制定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三部門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皖房辦〔2023〕17號)。
二、制定過程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認真分析當前安徽省住房信貸政策及實施情況,參考北京、上海等地的做法,會商提出了貫徹落實國家三部門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以安徽省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推進工作組名義印發,指導各市因城施策執行。
三、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內容共3部分:
一是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購房所在地的市、縣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均按首套住房信貸政策執行。
比如,一戶居民家庭在我省某市有一套貸款購買的住房,賣出后在當地準備換購一套價值200萬元的住房。因有一次貸款記錄,原政策規定適用二套房貸款政策。從首付比例來看,合肥首付3-4成,其他城市3成。新政策實施后視為首套房,在合肥首付2-3成,其他城市2成。首付款可減少約20萬元。
從利息支出來看,按照按揭貸款本金150萬元、30年期等額本息計算,我省二套房貸款利率為4.8%左右,其利息總支出約為133.3萬元,月供約為7867元/月。新政策實施后,可以視為首套房的情況下,我省首套貸款利率為4.0%左右,其利息總支出約為107.8萬元,月供約為7162.2元/月。利息總支出減少25.5萬元,月供減少704.8元/月。
二是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成套住房套數,由市、縣不動產登記部門根據居民家庭申請或授權查詢,并出具查詢結果。如需查詢網簽合同備案的成套住房套數,由市、縣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根據居民家庭申請或授權查詢,并出具查詢結果。主要是通過加強部門協同,推動信息共享,堵塞政策漏洞,切實發揮政策效用,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是將此項政策作為政策工具,納入“一城一策”政策工具箱。
《通知》要求各市落實政策時,加強宣傳和解讀,擴大政策知曉面。